登高證申請
※「雪山登頂紀念書」及「大霸尖山登高紀念書」已完成改版,歡迎申辦!
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自即日起辦理核發攀登「雪山登頂紀念書」及「大霸尖山登高紀念書」,以提供愛好從事登山活動的國人把登「雪山」及「大霸尖山」的榮耀留下紀念。
「雪山」海拔 3886 公尺為臺灣本島第二高峰,也是東亞第二高峰;「大霸尖山」海拔3492公尺,為臺灣特殊「酒桶山」地形,原住民更視為祖先發源地,崇為聖山。當登山者歷經驚險、疲憊及耐力考驗之後,站上雪山主峰頂、大霸尖山霸基,此時環顧四週,俯視群峰,望著來時路之陡峭、險峻,此刻內心油然興起自我肯定與成就,值此悸動的心情,此時此刻是多麼值得懷念與回憶。
雪霸國家公園基於轄區管理機關,為能讓國人完成登雪山及大霸尖山活動後留下永久的紀念與回憶,秉持為民服務之精神,特研發「雪山登頂紀念書」及「大霸尖山登高紀念書」以供民眾留念,有資格且有意願申請之登山遊客,祇要檢附登頂(高)照片及工本費電子郵件寄送或親自赴武陵管理站遊客中心申請辦理,將可獲取一份精美且有意義之「雪山登頂紀念書」及「大霸尖山登高紀念書」。
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民眾申辦「雪山登頂紀念書」及「大霸尖山登高紀念書」相關事項
雪山登頂紀念書 |
大霸尖山登高紀念書 |
1. 一般核發: (1) 申請民眾一律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申請資料及登頂照片辦理,本公司統一提供電子郵件網址:sua771775@gmail.com,每日收件後以電子郵件回覆並確認傳送內容無誤後,通知匯款,所需費用:新臺幣330元整,含郵資費用,郵政劃撥匯款專戶:22810562 川上企業社。 (2) 於收到匯款當日起,7日內(3天以上連假順延)製作完成並郵寄。 |
|
2. 即時核發(提供攀登雪山主東峰紀念書申辦服務): (1) 於登頂當天下山後至「武陵遊客中心服務據點」取得者,需於登頂當日休館前60分鐘將申請資料傳送或繳交「武陵遊客中心服務據點販賣部」。 (2) 當天休館前至「武陵遊客中心服務據點」領取及繳費,所需費用:新臺幣300元整。 (3) 未符合上述程序,若因資料傳輸錯誤或網路不通等因素致無法即時核發時,依一般核發辦理。 (4) 國定假日或連續假日因業務較繁忙,皆採一般核發,郵資則由廠商負擔。 |
|
3. 資料錯誤之處理: (1) 如申請者資料填寫錯誤須更正,請付工本費(含郵資)100 元,將證書寄回更正。 (2) 如是「服務據點」製作錯誤,請將證書寄回(郵資則由廠商負擔)免費更正。 (3) 郵寄地址:苗栗縣大湖鄉富興村水尾坪100號(雪霸遊客中心販賣部收),電話:037-995297。 |
|
4. 應附證件: (1) 登頂照片(電子檔,以申請者姓名為檔名)。 (2) 中英文姓名、性別、地址(寄回完成證書)、電話(疑問連絡)、國籍、種類 (登頂)、申請日期、登頂日期 (2人以上統一造冊)。 |
|
5. 作業時程: 於收到匯款當日起,7日內(3天以上連假順延)製作完成並郵寄。 作業流程:收件-審查-編號-製作-取件〈寄送〉。 |